第四十三章 战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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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月初二,天色尚且蒙蒙微暗,段毅独自一人坐在屋内的屏风之后,穿着白色的内衣,手里还捧着一块貌似衣饰的灰布。
这件灰衣质地轻软,却又柔韧无比,看起来就像是两块破布缝制在一起,并不很美观,但段毅知道,就这么两块布,只怕比之他近两天用以练功的寒玉也不逞多让,甚至更加宝贵。
乌蚕宝衣,由大雪山的乌蚕蚕丝制成,可挡刀剑,卸重劲,乃是十分罕见的护身宝贝,有这么一件衣服,往往就能死里逃生,甚至以伤换命。
“赔罪之礼?小丫头倒是有错认错,情深义重,可惜,没什么感觉啊,且看以后吧。”
段毅换上这件乌蚕宝衣,摸着昨日被扇了一巴掌的右脸,眼角眯起,还隐隐作痛,不由得苦笑一声。
他虽然比较耿直,但也不是傻子,少女在想写什么,他怎么能不清楚?
就因为对方是在乎他,所以才冲动了一点,当然不可能责怪她了。
只是贺兰月儿虽然容貌精致漂亮,为人单纯可爱,但年纪实在太小,前无胸脯,后无屁股,实打实的空前绝后,让他升不起一丝一毫的男女之情,反而更多像是妹妹一样看待。
“不过人嘛,总会长大的,说不定以后就变成魅力十足的真正美人呢?”
收拢了杂七杂八的心思,段毅走到房屋的东角,从墙壁上取下悬挂的十炼剑,又从床边的包袱里取出一个牛皮纸,坐在桌边,开始做决斗前的最后准备。
打开牛皮纸,里面装的是一团纯白色的药粉,数量不多,段毅用准备好的白巾蘸着药粉擦拭在十炼剑的剑锋之上,极为用心。
为了这些药粉,他不但从白希文处借了十两银子,担了外债,还不得不忍受药店活计的白眼和嘲弄,一切的目的都只有一个,那就是赢。
另一边,大名县内阮家大宅,阮祥背着双手在气派的房间之内走来走去,一双眼睛满是担忧,在他旁边则是徐管家。
“他到底行不行?决斗的前一晚,他竟然还如此荒唐,到飘香院找了四个女人过了一晚,今天的他还能拿得起剑吗?”
容不得阮祥不怒,不担心。
为了请林伯晖出手,徐管家允诺了对方纹银千两,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。
大夏以铜板,银子,金子作为通用货币,千个铜板为一贯,价值约为一两银子,购买力大致等于现代的两千块,这一千两换算下来,也就是两百万的人民币,抵得上阮家生意的两年收入。
若是物有所值也就罢了,但这个林伯晖除了会玩女人,根本没见过他练功,甚至在昨晚着花费一大笔银子叫了飘香院的四个红姑娘作陪,让阮祥担心他被榨干,今天根本没力气起来。
输了决斗事小,但不能给阮栋出气,报仇,事大。
“老爷不用担心,您不是查过了吗?
这个林伯晖就是岭南福州出身,定然是林家的小辈,其辟邪剑法的威力,有七个剑手证明过了,其作风,咱们也早有耳闻,就相信他吧。”
徐管家叹了口气,知道老爷是关心则乱,却也好奇,真不知道这人如此懒散,好色,为何还能练出这般厉害的武功呢?
“时候差不多了,派人到飘香院接林伯晖,一起去金鼎派。”
阮祥无奈,只能寄希望于林伯晖能不负他所托,只要战胜此战,再提着那个凶手的头颅,想来阮栋在天之灵也能安息了。
至于银子,他连最宝贵的儿子都没了,还要来做什么呢?
时间渐渐流逝,邻近中午,火热的日头下,阮祥一行终于赶到了山上,在刘志威的带领下来到中峰山腰处的擂台下先是和金鼎派众人见礼,然后等候段毅的到来。
此时擂台下已经聚集了一些人来观战,人数不多,但都是金鼎派的中坚,包括各大长老以及门下的入室弟子,其中曾经引着段毅上山去拜见白希文的王金贵也是其中之一。
“林伯晖在短短三个月之内连败魏州的七个小有名气的剑手,论武功,肯定不是我能相比的,段毅真的能和这样的高手决斗吗?”
王金贵在一众入室弟子当中并不显眼,看起来很是普通,但比起旁人,对于段毅的了解却是更多。
想想初见段毅,还是半个多月前的事情,那少年衣着寒酸,风尘仆仆的模样,像极了投靠富贵人家的穷亲戚,别说高手,连武功根基都看不出。,
虽然当时他表面没说什么,但心里总归还是有几分轻视的。
但这才过了多长的时间,段毅不但在剑术上赢过了阮栋,还能与这般高手一较高下,实在是让人不敢想象。
除了金鼎派众人,贺兰月儿以及安婆婆裘公公也在擂台的一角安心等待。
好在没等多久,段毅以及白希文便从一侧山道走来,引得众人纷纷侧目。
白希文成名已久,作为金鼎派的第一高手,旁人见了不知多少次,倒也没什么稀奇的,倒是段毅,招致不少人的热眼。
一个穷苦的少年,具备无上的习武天资,短短时日就有旁人数年也不曾修成的火候,能剑败阮栋,还可与如今声名鹊起的林伯晖决斗,桩桩件件,如何不引人好奇?
山上清修虽然不苦,却也无聊,枯燥的很,有这等人,这等事,便足以让人想看个究竟。
众目睽睽,数十双火辣辣的眼睛注视在一个人的身上,还都是深谙武学之道的人,这种压力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。
若是心态不够好,或者不够沉稳,单单这些目光便足以让段毅分散精力,心神,甚至心慌意乱,最后败北。
这就类似于现代的发言,讲话,面对着数十双乃至数百双眼睛,要想侃侃而谈,必须具备一颗大心脏,不然可能话都说不利索。
好在段毅并非寻常的山间少年,体内的寒冰真气运转之下,让他处于一种极为冷静的状态,心中古井无波,将这些如芒在背的目光视若无物。
这般状态,是从今早开始便静坐,刻意凝聚,为的,就是使得段毅自身处于最巅峰的状态。
而随着两方汇聚,彼此也都见到了这场比斗的对手。
林伯晖眼中的段毅今天穿着一件合身的蓝色外衣,手持十炼剑,头发被一条红色的发带箍住,整个人气质清冷,却又不失凌厉,尤其是一双眼睛,如同一汪深不见底的寒潭,令人望之生畏。
忽略他还稚嫩的脸庞,倒还真有些高手气度,可惜掩饰不了稚气未脱的事实。
段毅站定之后,也打量向明显是对手的那人。
林伯晖身材中等,与段毅相差不多,只是粗壮了许多。
他的头发油腻,披散,甚至沾成一绺一绺,显得不修边幅。
一张长满胡须的脸庞,根本分不清楚长相以及年纪,看起来就像是落魄的流浪汉一般。
不止如此,这人裸露在外的胳膊上也长满了黑毛,整个人看起来像黑猩猩更甚于一个正常人,充满了野蛮以及凶悍。
相比林伯晖的轻视,段毅则显得凝重许多,五指紧握十炼剑,
“辟邪剑法修成的真气燥热难耐,阳火旺盛,所以导致此人身上长满毛发,男性荷尔蒙爆棚,再一次证明我的猜测不错,他应该是没有自宫便练了剑法。”
前世有一个段子,是说葵花宝典,或者辟邪剑法的最后还有两句真言,便是与开头两句呼应的若不自宫,也能成功。
这明显是调侃,并不代表真的不自宫也能练功。
所以段毅虽然重视对方,但自信却未曾削弱半分。
刘志威作为这场比斗的负责人,见到双方聚齐,一个纵身跃到擂台上,轻轻咳嗽一声,压下擂台边的低声细语,开口道,
“段毅,林伯晖,你们两个上来。”
这件灰衣质地轻软,却又柔韧无比,看起来就像是两块破布缝制在一起,并不很美观,但段毅知道,就这么两块布,只怕比之他近两天用以练功的寒玉也不逞多让,甚至更加宝贵。
乌蚕宝衣,由大雪山的乌蚕蚕丝制成,可挡刀剑,卸重劲,乃是十分罕见的护身宝贝,有这么一件衣服,往往就能死里逃生,甚至以伤换命。
“赔罪之礼?小丫头倒是有错认错,情深义重,可惜,没什么感觉啊,且看以后吧。”
段毅换上这件乌蚕宝衣,摸着昨日被扇了一巴掌的右脸,眼角眯起,还隐隐作痛,不由得苦笑一声。
他虽然比较耿直,但也不是傻子,少女在想写什么,他怎么能不清楚?
就因为对方是在乎他,所以才冲动了一点,当然不可能责怪她了。
只是贺兰月儿虽然容貌精致漂亮,为人单纯可爱,但年纪实在太小,前无胸脯,后无屁股,实打实的空前绝后,让他升不起一丝一毫的男女之情,反而更多像是妹妹一样看待。
“不过人嘛,总会长大的,说不定以后就变成魅力十足的真正美人呢?”
收拢了杂七杂八的心思,段毅走到房屋的东角,从墙壁上取下悬挂的十炼剑,又从床边的包袱里取出一个牛皮纸,坐在桌边,开始做决斗前的最后准备。
打开牛皮纸,里面装的是一团纯白色的药粉,数量不多,段毅用准备好的白巾蘸着药粉擦拭在十炼剑的剑锋之上,极为用心。
为了这些药粉,他不但从白希文处借了十两银子,担了外债,还不得不忍受药店活计的白眼和嘲弄,一切的目的都只有一个,那就是赢。
另一边,大名县内阮家大宅,阮祥背着双手在气派的房间之内走来走去,一双眼睛满是担忧,在他旁边则是徐管家。
“他到底行不行?决斗的前一晚,他竟然还如此荒唐,到飘香院找了四个女人过了一晚,今天的他还能拿得起剑吗?”
容不得阮祥不怒,不担心。
为了请林伯晖出手,徐管家允诺了对方纹银千两,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。
大夏以铜板,银子,金子作为通用货币,千个铜板为一贯,价值约为一两银子,购买力大致等于现代的两千块,这一千两换算下来,也就是两百万的人民币,抵得上阮家生意的两年收入。
若是物有所值也就罢了,但这个林伯晖除了会玩女人,根本没见过他练功,甚至在昨晚着花费一大笔银子叫了飘香院的四个红姑娘作陪,让阮祥担心他被榨干,今天根本没力气起来。
输了决斗事小,但不能给阮栋出气,报仇,事大。
“老爷不用担心,您不是查过了吗?
这个林伯晖就是岭南福州出身,定然是林家的小辈,其辟邪剑法的威力,有七个剑手证明过了,其作风,咱们也早有耳闻,就相信他吧。”
徐管家叹了口气,知道老爷是关心则乱,却也好奇,真不知道这人如此懒散,好色,为何还能练出这般厉害的武功呢?
“时候差不多了,派人到飘香院接林伯晖,一起去金鼎派。”
阮祥无奈,只能寄希望于林伯晖能不负他所托,只要战胜此战,再提着那个凶手的头颅,想来阮栋在天之灵也能安息了。
至于银子,他连最宝贵的儿子都没了,还要来做什么呢?
时间渐渐流逝,邻近中午,火热的日头下,阮祥一行终于赶到了山上,在刘志威的带领下来到中峰山腰处的擂台下先是和金鼎派众人见礼,然后等候段毅的到来。
此时擂台下已经聚集了一些人来观战,人数不多,但都是金鼎派的中坚,包括各大长老以及门下的入室弟子,其中曾经引着段毅上山去拜见白希文的王金贵也是其中之一。
“林伯晖在短短三个月之内连败魏州的七个小有名气的剑手,论武功,肯定不是我能相比的,段毅真的能和这样的高手决斗吗?”
王金贵在一众入室弟子当中并不显眼,看起来很是普通,但比起旁人,对于段毅的了解却是更多。
想想初见段毅,还是半个多月前的事情,那少年衣着寒酸,风尘仆仆的模样,像极了投靠富贵人家的穷亲戚,别说高手,连武功根基都看不出。,
虽然当时他表面没说什么,但心里总归还是有几分轻视的。
但这才过了多长的时间,段毅不但在剑术上赢过了阮栋,还能与这般高手一较高下,实在是让人不敢想象。
除了金鼎派众人,贺兰月儿以及安婆婆裘公公也在擂台的一角安心等待。
好在没等多久,段毅以及白希文便从一侧山道走来,引得众人纷纷侧目。
白希文成名已久,作为金鼎派的第一高手,旁人见了不知多少次,倒也没什么稀奇的,倒是段毅,招致不少人的热眼。
一个穷苦的少年,具备无上的习武天资,短短时日就有旁人数年也不曾修成的火候,能剑败阮栋,还可与如今声名鹊起的林伯晖决斗,桩桩件件,如何不引人好奇?
山上清修虽然不苦,却也无聊,枯燥的很,有这等人,这等事,便足以让人想看个究竟。
众目睽睽,数十双火辣辣的眼睛注视在一个人的身上,还都是深谙武学之道的人,这种压力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。
若是心态不够好,或者不够沉稳,单单这些目光便足以让段毅分散精力,心神,甚至心慌意乱,最后败北。
这就类似于现代的发言,讲话,面对着数十双乃至数百双眼睛,要想侃侃而谈,必须具备一颗大心脏,不然可能话都说不利索。
好在段毅并非寻常的山间少年,体内的寒冰真气运转之下,让他处于一种极为冷静的状态,心中古井无波,将这些如芒在背的目光视若无物。
这般状态,是从今早开始便静坐,刻意凝聚,为的,就是使得段毅自身处于最巅峰的状态。
而随着两方汇聚,彼此也都见到了这场比斗的对手。
林伯晖眼中的段毅今天穿着一件合身的蓝色外衣,手持十炼剑,头发被一条红色的发带箍住,整个人气质清冷,却又不失凌厉,尤其是一双眼睛,如同一汪深不见底的寒潭,令人望之生畏。
忽略他还稚嫩的脸庞,倒还真有些高手气度,可惜掩饰不了稚气未脱的事实。
段毅站定之后,也打量向明显是对手的那人。
林伯晖身材中等,与段毅相差不多,只是粗壮了许多。
他的头发油腻,披散,甚至沾成一绺一绺,显得不修边幅。
一张长满胡须的脸庞,根本分不清楚长相以及年纪,看起来就像是落魄的流浪汉一般。
不止如此,这人裸露在外的胳膊上也长满了黑毛,整个人看起来像黑猩猩更甚于一个正常人,充满了野蛮以及凶悍。
相比林伯晖的轻视,段毅则显得凝重许多,五指紧握十炼剑,
“辟邪剑法修成的真气燥热难耐,阳火旺盛,所以导致此人身上长满毛发,男性荷尔蒙爆棚,再一次证明我的猜测不错,他应该是没有自宫便练了剑法。”
前世有一个段子,是说葵花宝典,或者辟邪剑法的最后还有两句真言,便是与开头两句呼应的若不自宫,也能成功。
这明显是调侃,并不代表真的不自宫也能练功。
所以段毅虽然重视对方,但自信却未曾削弱半分。
刘志威作为这场比斗的负责人,见到双方聚齐,一个纵身跃到擂台上,轻轻咳嗽一声,压下擂台边的低声细语,开口道,
“段毅,林伯晖,你们两个上来。”